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特科拉(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汽车零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特科拉(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汽车零配件技改项目
地点:浙江省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99号
建设单位:特科拉(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企业现有设施设备,新增3条汽车用冷却水管橡胶挤出线和8套硫化罐、6台塑料热成型机以及3条金属管路生产线等汽车零配件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全厂共有5条汽车冷却水管橡胶挤出线和10套硫化罐、3条塑料挤出线、20台注塑机、10台塑料热成型机、3条金属管路生产线,最终形成年产1500万件汽车用冷却水管橡胶零配件、1200万件汽车用冷却水管塑料零配件和300万件汽车用冷却水管金属零配件的生产能力。(目前实际建成5条汽车冷却水管橡胶挤出线和8套硫化罐、1条塑料挤出线、11台注塑机、8台塑料热成型机、2条金属管路生产线,产能为年产1500万件汽车用冷却水管橡胶零配件、600万件汽车用冷却水管塑料零配件和200万件汽车用冷却水管金属零配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管栋星
联系电话:15968232618
邮编:3131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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