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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1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公示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并已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实际临时配套设施与报告书中设置数量及位置发生变动,现已委托澳门料澳门料编制《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将变动内容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道路及部分市政配套,项目全长约6.671公里,其中江东大道至艮山东路北侧采用隧道主线+地面道路形式,艮山东路北侧至红十五线段采用高架主线+地面道路形式。主线隧道长度2280米/1座(暗埋段长度2028米,敞开段U槽长度252米),高架桥长度约4242.6米/1座,其余为主线桥隧过渡段路基;地面道路约6.46公里,其中桥梁约209.6m/5座。工程范围内设置互通枢纽1处,平行匝道3对,管理用房1处,平面交叉4处,改河1处及排水工程、道路配套设施等。

      全线采用主线双向6车道+地面双向6车道布置,路基宽度约为35米,主线高架桥梁宽约26.5米,单孔隧道建筑界限宽约13.25米,隧道/高架主线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桥涵、隧道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地面道路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631.995亩。

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

本次变动内容: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本次变动不涉及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临时配套设施位置变动,原环评中2处水泥拌合站实际合并为1处,选址变更为钱塘区新湾街道江东大道与新湾支线交叉口西南侧,用途包含拌合站、临时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

      项目公路工程建设规模与原环评一致,工程线路、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均与原环评一致,声屏障、隔声窗等环保设施与原环评一致,施工方案与原环评一致,本次变动的临时配套设施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拌合站等临时施工场地作为工程施工配套设置,属于公路工程的一部分,在原环评中一并评价,工程整体属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次临时施工设施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本次变动的临时施工设施用地范围及周边不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三场一通道”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目标。

      (2)地表水:变动后的临时施工设施用地范围及周边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3)大气环境、声环境:变动后临时设施周边的敏感目标主要为新湾街道创建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的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物料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如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委托杭州全亮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清运,不直接排放。

      2、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主要来自拌和站加工过程产生废气,堆场及运输、装卸扬尘等,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施工废气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废气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屋顶排放。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形成不同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拌合站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夜间不生产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做到噪声达标排放;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拌和站废包装桶、设备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布袋集尘、沉淀池污泥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减水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布袋集尘及污泥回用于拌合站生产,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

      变动后临时占地减少了0.5825公顷,且临时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耕地等农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是短期的、临时的,只要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施工结束后的场地恢复工作,临时配套设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主要为施工场地危废泄露、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造成的环境风险。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后,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夜间不施工,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粉料采用筒仓密闭储存,骨料储存于半封闭料仓,设置常态化洒水抑尘装置,采用密闭拌合楼,筒仓、拌合粉尘收集后布袋净化达标排放;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定期清运送城市污水厂处理;施工产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恢复等工作。

五、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结论

      本次变更主要为临时施工设施位置变动,不涉及主体工程,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不属于重大变动,对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无影响。

      变动后,临时占地减少了0.5825公顷,与敏感目标相对距离增加,施工影响相对减小,本次变动施工场地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本次临时用地均为建设用地,符合钱塘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的要求,采取措施后各项污染能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是短期的,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应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原环评、环评批复及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公示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 2024 年6月21日~ 2024年7月5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英新;联系电话:15863316766





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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